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
漳州市人事局
漳人綜[2009]164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
見習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各大中專院校、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建立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規范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建設與管理,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人發[2006]130號)精神,特制定《漳州市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 漳州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題詞:調配 畢業生 見習基地 管理辦法
漳州市市級大中專畢業生
就業見習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建立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以下簡稱市級就業見習基地),規范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對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宏觀管理、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負責指導、監督轄區范圍內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立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目的是發揮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在促進我市生源的畢業生充分就業,為畢業生提供就業培訓和實踐的機會,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對實際工作的適應能力方面起示范作用。同時,為用人單位深入考察了解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擴大選人視野,建立較為穩定的人才輸送渠道和實現人才資源優化配置創造條件。
第四條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建設應堅持學校、畢業生、見習基地互惠互利的原則,堅持政府管理,見習基地、學校和畢業生三方自愿協作原則,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
第五條 確定為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條件
(一)見習基地依托的單位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含外資、臺資單位),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并有長期合作的積極性。見習單位的員工一般不少于100人,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于10個,屬高新技術企業的可酌情適當放寬。
(二)見習基地依托單位要具有一定的見習場所(崗位),能滿足相關實踐教學的需求,并有相對穩定的見習指導及輔助人員。
(三)見習基地依托單位要有組織科(教)研、產品研發和生產技術活動的能力。
(四)見習基地必須建立配套的見習管理制度,包括對見習學員的管理、生活補貼發放、見習情況考核及鑒定等。
(五)見習基地必須具有一定行業或區域代表性,有承擔就業見習任務的較強能力。
第六條 申請市級基地須提交的材料
(一)《漳州市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見附件一);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三)大中專畢業生見習崗位需求;
(四)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指導師資隊伍的相關材料;
(五)畢業生就業見習有關管理制度。
第七條 市級基地的申報程序
市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向市人事局申請;縣(市、區)用人單位向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門申請,經所在地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后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批準。
第八條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職責
(一)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下達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計劃或與市屬大中專院校直接商定的畢業生見習計劃,安排畢業生見習,制定見習方案,確定指導老師,組織開展見習和就業培訓活動,落實各項見習措施和安全管理。
(二)負責見習畢業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見習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愛崗敬業,勤奮踏實工作。
(三)負責落實見習畢業生生活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指導老師指導費及發放工作。
(四)負責安排見習畢業生見習崗位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日常管理。做好畢業生見習考核和鑒定工作,出具畢業生見習鑒定意見(見附件二);畢業生見習結束經考核合格,見習單位根據崗位需求和畢業生意愿,無特殊情況都應接收安排。
(五)見習基地所在地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部門每年應向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書面報告見習基地的工作開展情況。
(六)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
第九條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優惠待遇
(一)可優先從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獲得所需畢業生的信息。
(二)可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為基地設定的公共財政補貼。
(三)開展就業見習活動成效突出的有獲得表彰的權利。
第十條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的管理
(一)經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核合格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正式行文批準設立漳州市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并授牌。
(二)見習基地、學校和見習畢業生可以選擇以下方式進行見習活動:一是由學校與見習基地聯系集體報名,學校與見習基地簽訂見習協議書(見附件三);二是學生持學生證或畢業證等材料直接到見習基地報名,學生與見習基地簽訂見習協議書(見附件四);三是政府人事部門組織的見習供需見面會,學生與見習基地簽訂見習協議書。
(三)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會同市級就業見習基地所在地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部門,每兩年對市級就業見習基地進行考核、評估,發現問題的及時通知見習單位改正。
(四)見習基地存在以下問題,且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就業見習基地資格:
1、見習基地未按規定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崗位,確定指導老師,組織開展見習和就業培訓活動,落實各項見習措施的;
2、見習基地對畢業生日常管理不善的;
3、未按照有關規定發放見習畢業生生活補貼和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
4、連續兩年未能完成就業見習任務或發生見習重大事故的;
5、對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接收安排達不到要求的;
6、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的。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見習基地管理的具體辦法。
附件一: 漳州市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
單位性質 |
|
所屬行業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傳真 |
|
聯系地址 |
|
郵政編碼 |
|
E-MAIL |
|
網址 |
|
見習
崗位
|
崗位 |
專業名稱 |
學歷 |
人數 |
崗位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情
況簡介
|
|
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部門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附件二:
畢 業 生 見 習 鑒 定 意 見
茲有 學校 (專業) 同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其考核結果為 (優、良、合格、不合格)等次。主要表現:(約200字)
特此證明。
市級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與大中專院校
協 議 書
甲方: (學校)
乙方: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是為畢業生提供見習崗位的企事業單位。通過見習使畢業生能夠理論聯系實際,積累工作經驗,適應實際工作,為用人單位深入了解考察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擴大選人視野,建立較為穩定的人才輸送渠道,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和人才資源優化配置創造條件。為保證畢業生見習基地活動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利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需求組織學生到乙方見習,向乙方提供見習學生的實際情況。
2、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學生見習期間的管理工作。
3、向見習基地所在人事部門反饋見習開展的真實情況。
4、協助乙方處理學生見習過程中出現的有關的問題。
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二、乙方職責:
1、負責制定見習規章,明確對見習學生的具體要求。
2、負責對見習學生的工作、學習、安全等方面進行管理,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作為見習指導老師。
3、見習結束后,由乙方對見習學生進行見習鑒定,并及時向甲方反饋畢業生見習情況和效果。
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市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與見習畢業生
協 議 書
甲方: (市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
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 等 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
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1、
2、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并接受其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