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漳政綜〔2013〕8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2013年,漳州市內高校畢業生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畢業生總數達到2.6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仍然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做好今年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基層就業力度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并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具體標準由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省規定執行。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對企業招收家庭困難且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為高校畢業生在就業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務員局,人行漳州中心支行,市公安局)
(二)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認真組織實施選調生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繼續為鄉鎮衛生院招聘培養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繼續實施農村緊缺師資代償學費計劃和經濟困難縣補充農村學校教師資助計劃。(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財政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局,團市委;配合單位:市委編辦)
(三)落實服務基層期滿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全市公務員考錄計劃的10%~15%,面向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畢業生定向考錄。縣及縣以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聘用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畢業生。做好服務基層期滿合格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留在服務單位或面向農村基層就業。(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委編辦、市財政局)
(四)做好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制定《漳州市激勵大學生應征入伍實施辦法》,動員鼓勵廣大畢業生報名預征,確保完成預征工作目標任務。積極做好入伍畢業生退役后的就業服務和升學工作。(牽頭單位:市征兵辦,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務員局、民政局,各高校)
二、加大就業見習力度
(一)推進就業見習基地建設。積極發動企事業單位建立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推進縣(市、區)和市直企事業單位建立就業見習基地,高標準完成3個市級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建設。加強就業見習基地的服務和管理。(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二)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全市組織1000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各級財政應安排專項資金,保障畢業生見習期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險所需經費。(牽頭單位:市公務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高校)
(三)鼓勵見習單位吸納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稅局、國稅局,各縣(市、區)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加大創業扶持力度
(一)完善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意見》(閩政辦〔2011〕175號)和《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漳政綜〔2012〕136號)要求,抓緊制定出臺配套措施,明確相應條件、標準和程序,落實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企業登記、稅收優惠、啟動資金扶持、申請小額貸款、一次性開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獎勵、創業場所租金補助等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工作。繼續實施萬名大學生創業培訓計劃,按每人800元標準給予專項補助,所需經費從省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加強創業服務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完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庫。(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財政局、教育局,團市委,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三)加強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支持縣(市、區)、開發區建設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加大YBC創業計劃對大學生創業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財政局、教育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四、加大就業服務力度
(一)加大公益性專場招聘會舉辦力度。繼續辦好春季、夏季綜合性畢業生供需見面會和校園招聘會、網絡招聘會等系列招聘活動,組織舉辦“福建省2013年大中專畢業生閩南地區(漳州)專場招聘會”、“第三屆廈漳泉人才交流大會”,為畢業生提供更多就業信息。開發設計“掌上人才網”,推出漳州人事人才網手機版,為畢業生搭建更為便捷、高效、全新的就業服務平臺,助力畢業生順利實現就業,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開展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專項補貼工作。(牽頭單位:市公務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各高校)
(二)開展離校后畢業生就業服務專場活動。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和就業服務工作,依托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援助月等專項活動,重點促進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現充分就業。(牽頭單位:市公務員局,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各高校)
(三)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依托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面向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按規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并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企業新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6個月之內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四)做好少數民族地區和“雙困”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做好新疆昌吉州少數民族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來漳實習工作,進一步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認真落實西藏籍畢業生來漳就業幫扶任務;對離校未就業的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畢業生給予一定的求職補助,并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幫扶。(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對口辦、國資委、財政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高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五)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化建設。加強“漳州人事人才網”運行管理,開發建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系統,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供求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供求信息互聯互通。(牽頭單位:市公務員局,各高校)
(六)大力促進就業公平。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不得對求職者設置性別、民族等條件,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畢業院校、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加大人才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現象。完善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后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七)提高畢業生就業指導水平。各高校要完善畢業生就業工作基礎建設,確保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到位。建立職業生涯發展和就業創業指導課程體系,建立和完善就業創業指導教師聘任、培養、使用、考核和激勵制度。繼續實施大學生職業能力提升計劃,開展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校園行”等活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公務員局,各高校)
五、加大督促檢查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充實漳州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市、縣(區)兩級政府及工作部門的目標考核體系進行管理,作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任務到位、指標量化、責任明確。定期通報市、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單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對工作業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開展評先評優活動。(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二)開展專項督查。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落實經常性聯合督導機制,協調落實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經費和就業項目等問題,推動落實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三)加強形勢研判。各地、各高校要加強畢業生就業動態監測,科學研判就業形勢。要加強大型畢業生招聘會的規范管理和安保工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加強就業困難畢業生心理疏導工作,及時化解潛在矛盾。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校園穩定。(責任單位:市公務員局、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四)落實經費保障。市財政局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各級政府要按規定對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就業項目和就業服務所需資金給予保障。各高校要根據就業工作任務要求,把畢業生就業工作經費納入年度經費支出計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各高校)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和市直各單位、各高校要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結合本通知精神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漳州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漳州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漢夫 市委副書記
副組長:楊陸源 市政府辦副主任
朱岱峰 市委正處級組織員、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
李輝煌 市公務員局局長
周鼎明 市教育局局長
吳宗宏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程秀蓉 市委編辦副主任
李益民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漳陵 市教育工委副書記
葉振煜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龔友強 市民政局副局長
黃云山 市財政局副局長
吳蘇武 市公務員局副局長
楊火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林順福 市農業局副局長
陳金福 市地稅局副局長
許永旦 市工商局副局長
賴云明 市物價局副局長
方妙珠 市衛生局副調研員
肖 健 漳州軍分區政治部副主任
陳 斌 團市委副書記
伊志峰 中國人民銀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市公務員局
主 任:吳蘇武(兼)